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4月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1人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伯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向董事会递交了《预计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出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第十二条的规定,董事会认为监事会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并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中第六条规定的所列事项。经董事会认真审核,同意将监事会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