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哲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会议以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公司200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关于200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以及提请召开200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职的义务;董事会在作出以上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