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00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周哲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举监事会召集人;
    本届监事会成员一致通过选举周哲民先生为监事会召集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五、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通过《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关于200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职的义务;公司董事会在作出以上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