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00二年四月七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海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
    四、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关于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 议案、关于本公司2001年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有效期延长半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职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在作 出以上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