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7月1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伯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向股东提出如下建议: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列明的要约条件,建议流通股B股股东不予接受。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是审慎、客观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董事会向流通股B股股东提出的建议。
    二、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