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6月23日在本钢宾馆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方案:
    一、本次会议审议和审核通过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2、审核通过了《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核通过了《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附后);
    6、审核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7、审核通过了《关于2003年生产经营计划》;
    8、审核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审核通过了《不再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申请增发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审核通过了《关于2002年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和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200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11、审核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2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内控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勤勉尽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完全同意董事会《关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3、公司本年度无收购、出售资产行为,无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俊有先生,男,现年50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共本溪市委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共本溪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委员、宣传部长;本溪市监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本溪水洞温泉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本溪市建材工业局局长、党委委员;本溪工源水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现任本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部部长)。
    何旭升,男,现年5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钢计划处副处长;本钢集团公司计划部部长助理兼资产经营处处长;本钢集团公司企管部副部长、本钢集团公司计划部代理部长,现任本钢集团公司计划部部长。
    孙晓,男,现年58岁,中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本钢三建公司第一工程队队长;本钢三建公司副经理;本钢基建处副处长;本钢征地动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本钢基建处处长兼征地动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本钢工程预算处处长。现任本钢审计处处长。
    张福臣先生,男,现年53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初轧厂厂长助理,初轧厂副厂长,热连轧厂工会主席,现任热连轧厂副厂长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吴畏先生,男,现年48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炼钢厂计划科副科长,现任炼钢厂计划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