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次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及其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97号文批准。
    2、 本次发行采用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并定价与对公众投资者上网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刊登招股意向书, 在确定的发行价 格底限以上专向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累计投标询价, 并根据实际申购薄记结果确定最 终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第二步,按确定的价格对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然 后根据网下和网上的有效申购情况确定统一的认购比例。
    3、 本次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票与上网定价发行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安排同时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4、本次《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上网定价发行公告》(《发行公 告》)仅适用于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证券投资基金不能参与本次上网 申购),在网上申购的公众投资者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代码、 申购时 间、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配号与抽签、清算与交割的具体规定。
    5、本《发行公告》仅对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中对公众投资者上 网定价发行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 读刊登在2000年1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招股意向书》 ,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一、 定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方案中的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京东方:指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指根据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8日召开的200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募增发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不超过6000万股 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上网申购日/T日: 指本次发行中参与上网定价发行的投资者利用深交所的网络系统 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日期 ,即12月19日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公众投资者:指在深交所开立 A股 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 法律、 法 规禁止者除外
    
    
二、 本次增资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 发行总量:6000万股,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为不超过6000万股
    5、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4955.4万股,其中A股为6000万股
    6、发行价格:16.8元/股
    7、发行地点:与深交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
    8、发行对象:在深交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9、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人民币100800万元
    10、配售比例(中签率):在本次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后, 将根据证券投资基 金在发行价格(含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以及公众投资者上网有效申购总 量确定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具体配售数量和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率, 同时 将于1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增发A股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 具体配售数量和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 签率公告》中披露。
    11、申购时间
    2000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时,则根据深交所的安排在下一工作日继续申购。
    12、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京东方A”,申购代码为“0725”
    
    
三、 发行方式
    1、本次发行对公众投资者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 在上网申购日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将6000万股 股票 包括拟向网下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配售部分 存入其在深交所开设的股票发行 专户,投资者在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根据本公告 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规定的申购数量,在已经开立的资金帐户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 由深交所系统主机按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 购量和申购户数。
    2、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确认的有效申购量和申购户数并结合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 有效申购部分,确定本次上网定价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 若有效申购总量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有效申购部分 小于或等于6000万股,投 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认购不足的余额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团协议包销。
    2 若有效申购总量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有效申购部分 大于6000万股,则由深交 所交易系统主机对本次上网定价申购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购号, 顺序排 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的办法确定中签号,每一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股。
    
    
四、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 股的 申购量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首 次委托外,其余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帐户必须按照申购价格和股数足额交纳认购股款。
    4、每个股票帐户申购上限为60,000股。
    
    
五、关于持股时间的约定
    本次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的股票和对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票不作持股时间限 制。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京东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证券帐户卡,尚未开户 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本次上网申购日之前通过有关途径办妥证券帐户。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申购者,需在本次上网申购日(12月19日)之 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本次上网申购日之前(含 申购日,即12月19日)到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申购 资金。
    3、申报委托
    (1)申购者应认真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委托单上的各项内容, 如证券帐 户、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并确认资金帐户中的资金数额 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股票所须的款项。
    (2 )申购者持填好的“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证明到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 在其交易柜台办理委托 手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3)经办柜台人员收到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经复核各项内容无误, 并查有足够 资金后,即可接受委托买入。
    (4)申购者通过电话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买入的,应按照其委托的证券营业部 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七、配号与抽签
    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
    1、申购确认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2月20日,T+1 ,由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深交 所在清算银行中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月21日,T+2), 由主承销商会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 的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交所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 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 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并将申购配号记录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凡资 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投资者可到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查 询申购结果。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2日,T+3),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交易 大厅显著位置,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具体配售数量和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率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2日,T+3),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 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具体配售数量和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率。
    (1) 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和具体配售数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发行价(含发行价)以上有效申购总量和公众投资者上网有 效申购总量,可以确定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
    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发行总量/[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发行价(含发行价)以上 有效申购总量+公众投资者上网有效申购总量]×100%
    则证券投资基金获配股票数量=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发行价(含发行价)以上有效申 购总量×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股票数量精确到1股)
    (2)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率
    由于本次发行采用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并定价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在确定 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比例和获配股票数量后, 即可计算本次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 率:
    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中签率=公众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 公众投资者上网有效申购 总量×100%=(发行总量-证券投资基金获配股票数量)/公众投资者上网有效申购 总量×100%(公众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精确到1000股)
    则公众投资者上网申购部分中签号数为:
    公众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1000
    3、摇号抽签
    申购日后第三个工作日 12月22日,T+3 ,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 由主承销商主持摇 号抽签,并于当日通过深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送给各证券营业部。
    4、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 12月25日,T+4 ,主承销商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个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5、余股的处理
    本次上网定价发行中签部分精确到1000股, 向网下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股票 精确到1股,因为配售和中签而产生的零股由承销团包销。
    
    
八、清算与交割
    1、上网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2月20日 到第三个工作日(12月22日) 共三个 工作日,全部有效申购资金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冻结,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 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有关资金划拨、冻结事宜遵从深交所有关规定。
    2、上网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 12月25日 发售股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根 据发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权登记,并将认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上网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 12月25日 深交所对未获发售部分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 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该款项同时将获得发售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 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收到此款项后, 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 将此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4、股权登记由深交所系统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九、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部分不向证券投资基金收取佣金、 过户费、 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发行手续费按实际认购中签金额的3.5‰提取, 由主承销商委托深交所按照 各参加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中签金额, 将该笔费用按比例划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十、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东升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电 话: 010—64366264、64370756
    传 真: 010—64366264
    联 系 人:陈炎顺、仲慧峰
    2、主承销商:
    名 称: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沛
    地 址: 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楼
    电 话: 0755-2138225、2138341
    传 真: 0755—2138029
    联 系 人:王世平、周依黎、曹宁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