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1日的《财经时报》就公司增发A股发表了记者的署名文章,其中有 关内容与公司实际不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该记者曾到公司采访,其所刊载的有关信息仅为公司内部草拟的工作计划,不 代表公司增发A股的具体事宜,有关公司增发A 股的工作计划应以中国证监会的审批 为准,公司亦未授意该记者就增发A股事宜发表文章。
    2.公司增发A股相关事宜分别于2000年7月8日和8月9日在《证券时报》、 《香 港大公报》上进行了公告。公司增发A股申请材料已于2000年9月正式上报中国证监 会,目前正在审查过程中。
    3.公司本年度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公司将 在第一时间于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告增发A股的有关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以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告内容为准进行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