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12日上午,以传真的方式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参会10人,有4人委托代表参会。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29万元人民币;因审计费用偏高,不再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46万元人民币。
    此决议待提交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