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于2001年6月18 日召开的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决定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33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人民币,剩 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安排。
    B股股利折成港元派发,汇率以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第一个工 作日(2001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中间价(1港元兑换1. 0610 元人民币)计算。
    二、最后交易日与除息日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8月16日,除息日为2001年8月17日。
    三、派息对象
    1、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
    2、截止2001年8月16日所有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B股股东。
    四、派息方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B股股东:B股股东可于2001年8月22日起到托管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凡于2001年8月21日办理“瓦轴B”转托管的B股股东,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 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点: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咨询电话:0411-5509888-3829、3373
    0411-5500794
    联系人:王先生、宋小姐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