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04年4月16日在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视讯会议室举行了2004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运营,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会执行有违法事情;
    2、 公司财务活动、财务报表的编制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并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公司的董事及高管人员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能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未发现任何违规现象,认定年内各董事、高管人员尽职尽责。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