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业经1996年5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获证 券主管部门批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每10股发放现金股息0.50元,共计7400千元人民币;
    2、每10股送盈余转增资股1股,共计14800千股;
    3、每10股送资本公积转增资股2股,共计29600千股。
    截止199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数为148000千股,本次分配方案完成后, 总股本数将达到192400千股,全数为B股。
    二、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1996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B股6月28日为最后交易日(即股权登记日),7月1日为除权日,7月3日 为股权确认日,本公司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转入股东指定帐户,社会公众股 可于7月4日起到有关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股息折算汇率以本公告 前一周深圳外汇交易中心港币对人民币平均收盘价为准。
    B股红股将于7月3日直接加记到各股东之证券帐户上。
    四、本次分红派息期间本公司B股不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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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吴灿坤
    199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