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杨文芳的离任,以及董事会于2006年12月9日审议的《改聘总经理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杨文芳先生因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申请辞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其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杨文芳辞去董事、总经理的辞职申请,董事会聘任简德荣先生接任公司总经理;因杨文芳辞去董事的职务并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同意董事会在合适时候补选董事候选人。
    2、根据简德荣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并同意董事会聘任简德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署:韦俊贤、萧峰雄
    200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