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于2005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刊登了2004年度派息公告。
    因本公司需向公众股东支付港币股息,故本公司需向外汇主管部门申请购汇,由于购汇金额较大,申报手续较为复杂,故派息款未能按要求到账。本公司决定待完成购汇后再另行刊登派息公告。
    公司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两个星期内实施2004年年度派息方案。
    二、分红派息方案为:
    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8,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港币0.5元。(B股股东暂不扣税)
    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