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二OO五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5年4月1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铭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二OO四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二OO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见附件)
    4、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制度,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同关联方的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