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日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境内法人股3,402万股,占总股本的10.68%)已于9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87万股发起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为本公司向该行申请期限为7个月的、人民币1,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4年9月3日至双方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2003年8月28日至2004年9月2日期间,深圳市日昇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的2,187万发起人股为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而被冻结,上述冻结股份因本公司全额还款已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