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大股东王淑贤先生的书面通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73,604,000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49%)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在2005年1月18日发布停产公告后,广东发展银行大连路支行和深圳光大银行莲花路支行随即要求本公司偿还向上述两银行的贷款8,000万元(2005年6月24日到期,但银行要求公司提前还贷)和8,300万元(2005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27日陆续到期)。在此情况下,公司大股东王淑贤先生承诺,如本公司无法偿还上述银行贷款,则他用个人全部资产及股权替本公司偿还。为此,深圳光大银行莲花路支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大连路支行于近日分别向法院申请将王淑贤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股93,6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9%)和8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59%)予以了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