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据本公司向大股东深圳市金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收购人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了解到,截止公告之日深圳市金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格林发展有限公司与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没有新的进展,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口头告知本公司:该公司至今未对中国证监会的问询及补充材料函作出回复。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04年12月20日前中国证监会如未审核通过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的收购报告书,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如股权转让终止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不成,则本公司今年将继续亏损,且由于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