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本公司B股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作如下声明: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