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计划与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合资设立"沈阳市方大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占地127亩。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上述投资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于2007年6月3日于沈阳签订。上述投资在签订合资公司合同前,将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二、投资主体介绍
    除本公司外,另外有两个投资主体: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计划与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合资设立"沈阳市方大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占地127亩。沈阳市人民政府和沈阳市浑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以现金1亿元人民币、土地作价2500万元人民币入股,占合资公司股份的25%,本公司以现有半导体产业的资产评估作价入股,占合资公司股份的75%。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半导体外延、芯片、封装、测试,半导体照明产品及工程、自动化设备、地铁屏蔽门、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本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
    五、备查文件
    方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