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04年7月26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根据基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赤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赤湾物流”)的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决定将赤湾物流公司欠深基地的1764万元人民币转为深基地投资款。基地在2003年9 月20日已公告信息中表明,基地受让赤湾物流公司原两家股东90%的股权和承担同样比例的债务,该公司净资产为2193.3万元人民币,深基地享有90%的权益,购置价为1973.97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欠原股东款为1960万元人民币,深基地承担90%的债务,购置价为1764万元人民币。现深基地董事会决议将1764万元人民币的债权转为对该公司投资追加款。至此,基地公司在赤湾物流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737.97万元,享有赤湾物流公司90%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另外,赤湾物流公司的另一家股东的10%债权196万元人民币也同时转为股权,享有该公司10%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经赤湾物流公司的两家股东协商同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