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04年7月26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根据经基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海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宝湾公司”)第一、二期共计四亿一千万元人民币的投资计划以及宝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将宝湾公司的注册资本调整为壹亿陆千万元人民币。并将在上海的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的工商注册变更。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