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15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六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四人,监事曾惜莲女士和朱天升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监事范肇平先生和钟镜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批准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
    2、《关于批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关于批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决议》;
    4、《关于批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5、《关于批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6、《关于批准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的决议》。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