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96年度本公司税后利润为6577816.85美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董事会建议1996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方案如下:
1.利润分配(单位:美元)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 *239134.34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 6577816.85
减:法定公积金 (10%) 657781.69
法定公积金 (5%) 328890.84
任意公积金 (15%) 986672.53
股东分红 (70%) 4604471.79
未分配利润 239134.34
    *系合资子公司按权益法应计的1995年度利润, 待我公司实际得到其红利后再 分配。
    2.分红派息:
    董事会提议每股年终分红派息2美分,共分红4604471.79美元, 并按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所涉外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价 和宣布。
    以上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