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已经2002年5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派息方案
    按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23,06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206美元,B股折成港币支付。
    二、 B股最后交易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2年7月24日,除息日为2002年7月25日。
    三、 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派息方法
    1. 法人股股息由公司直接支付。
    2. B股投资者可于2002年7月30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2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港币的收盘价计算。 (美元兑港币折算汇率为1:7.8044,折算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7216港元。)
    3. 2002年7月29日办理了B股股票转托管的投资者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 咨询机构: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 行政部
    地址:深圳市赤湾基地楼
    电话:(0755)26694211 传真:(0755)26694227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