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5月22 日在 深圳赤湾石油大厦16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2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是国内首家以提供证券、金融及投资专业有关的法律咨 询服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从1995年至2001年度受聘为本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严 格按法律办事,工作作风严谨,受到普遍好评。鉴于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 请该律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2002年度法律顾问工作。
    4、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韩桂茂先生为执行董事的决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任命崔伟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时免去其 董事会秘书一职;任命黄动儿先生为副总经理;任命傅加林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