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于2001年11月28日下午3:00在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为172,687,093股,占公司 总股份230,60万股的74.89%,其中法人股A股股份11,94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 .79%;B股股份53,267,0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10%。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范肇平先生由于工作原因、钱富浩先生由于退休提出辞去董事的申请。
    会议选举林绍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赞成票为A股11,942万股、B 股 53 ,267,0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选举韩桂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赞成票为A股11,942万股、B 股 53 ,267,0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袁宇辉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提出辞去监事的申请。
    会议选举范肇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赞成票为A股11,942万股、B 股 53 ,267,0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批准通过改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原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变的议案;赞成票为A股11,942万股、B股53,267, 093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对离任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范肇平先生、钱富浩先生,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袁宇辉先生在任期内的工作表示感谢。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周卫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