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派息方案,已经2001年5月15日召开的 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派息方案
    按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23,06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79美元,B 股 折成港币支付。
    二、 B股最后交易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7月11日,除息日为2001年7月12日。
    三、 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11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派息方法
    1. 法人股股息由公司直接支付。
    2. B股投资者可于2001年7月17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港币股息。 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1年5月16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港币的收盘价计算。(美元兑港币折算汇率为1:7.7944, 折算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1.4646港元。)
    3. 2001年7月16日办理了B股股票转托管手续的投资者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 处领取。
    五、 咨询机构: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 行政部
    地址:深圳市赤湾基地楼
    电话:(0755)6694211 传真:(0755)6694227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