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05年10月14日(星期五), 上午11:00—12:00
    2、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赤湾石油大厦14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委托董事召集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0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批准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A股股东另需持有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出席证和会议资料。
    2、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4日上午10:30--11:00。
    3、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会议室。
    4、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法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事项
    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傅加林 宋涛
    电话:86-755-26694211 传真:86-755-26694227
    
董 事 会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九月九日
    委派代表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本机构/本人持有公司 股A/B股股票,兹委派 先生/女士(身 份证号码为 )为代表人,代表本机构/本人参加2005年10 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 审议批准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派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委派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