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具有法律 效力的要约。 配售对象信息 配售对象全称 配售对象营业执照注册 号(基金请填写成立批 法定代表人 文号) 股份性质(01、03) 股东性质(00~06)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及邮编 证券业协会注 银行全称 册的申购资金 账号 账户信息 收款人全称 银行所在地 退款银行信息须与汇款银行信息一致 申购信息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数量(万股) 申购资金(万元) 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申购金额: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申购人在此承诺: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签章: 200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以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申购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配售对象的全称、股票账户名称(深圳)、股票账户号码(深圳)和申购资金账户信息(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未参与本次北斗星通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2、有关信息填报规则:
    (1)配售对象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投资者在开立股东代码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码,其中一般法人是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股份性质填写说明:公开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中证券投资基金的股份性质代号为01,其他机构持有的股份性质代号为03。
    (3)股东性质填写说明:所有限售股份需申报持有人的股东性质,股东性质分为国家、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境外自然人及其他七类,其代号分别为00、01、02、03、04、05、06。国家持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境内非国有法人股是指境内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及境内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境外法人或自然人持股是指境外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4、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20万股,超过部分必须是2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270万股。
    5、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在上表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6、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申购表无效。申购表一经传真即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7、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款,以保证申购款能2007年7月30日(T日)下午17:00时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请将(1)申购表(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缴纳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资金用途为“北斗星通申购资金”和配售对象名称)于2007年7月30日(T日)下午15:00前,传真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地点。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7年7月30日(T日)下午15:00之后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传真及送达时间。上述(1)至(4)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请配售对象按照上述序号对申购文件进行编号,并将所有文件同时传真或送达保荐人(主承销商),请于传真后15分钟内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予以确认。使用传真方式的投资者请在2007年7月31日(T+1日)将申购表及有关申购资料原件寄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地点。
    为保证上述文件的完整性,请在每一页传真上写明“公司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电话”。上述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是指配售对象所属的询价对象之单位公章和营业执照。
    9、上表可打印、复印或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下载。同时也可以在民生证券网站http://www.mszq.com下载上表的Word文本。为保证申购表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10、申购传真、咨询电话
    配售对象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请于传真后15分钟内致电保荐人
    (主承销商)予以确认。
    申购电话:(010)85253961
    申购传真:(010)85253609、85253631、85253639
    11、申购传真文件原件邮寄地址
    申购文件收件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
    申购文件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邮政编码: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