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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项目:公司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06-19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18日

    2.召开地点:公司二厂会议室

    地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工业04-20号地块(航海路5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单长寿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46,679,81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4.58%。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胡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廖国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胡光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4.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5.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16.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工作办法》的议案

    赞成162,194,323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新谢孟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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