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706,686.17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为350,085,100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资金需求40,621,586.1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所作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偿还先期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资上述(HDI)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鉴于此,公司拟将超出部分用于归还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支行的3600万元长期贷款,该笔贷款期限为2005年7月5日至2009年11月27日。此次提前还贷已征得该银行同意。剩余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需求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归还此笔长期贷款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