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点
    2、召开地点: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2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不采取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8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7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
    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7年8月3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国顺、李明
    联系电话:0371-64349800
    传真:0371-64349800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伊洛北路121号
    邮编:45125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8月6日召开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