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点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10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7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7年7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杨琦、杨建
    联系电话:0576-86516392
    传真:0576-86516392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
    邮编:31750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7月17日召开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2、《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