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6月7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羽韬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36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8789%。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3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81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75%。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1,800股,反对5,900股,弃权1,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
    2、 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1,800股,反对6,800股,弃权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
    同意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1,800股,反对5,700股,弃权1,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1,800股,反对500股,弃权6,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1,800股,反对500股,弃权6,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61,800 股,反对500股,弃权6,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54,200股,反对500股,弃权14,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
    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全文以及《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羽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利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