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9日(星期二)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管理业务备忘录第8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出了相应的修改,以便更好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