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6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740万元,已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04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截至2007年12月3日预计项目流动资金前期投入24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2000万元。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期进度安排,至少形成暂时闲置约6278万元,决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前提下,将暂时闲置不超过2400万元(占募集资金的9.70%)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自2007年6月4日至2007年12月3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70.20万元。
    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钮蓟京、董宇认为:
    新民科技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新民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公司同意新民科技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