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部份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综合有关人员意见后,并参照有关规定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中不超过2400万元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暂时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此议案有利募集资金运作效益最大化,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陈 前 赵建平 王苏新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