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张乔凡、时大方、辛金国关于2007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关于人员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请马全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审核,独立董事张乔凡、时大方、辛金国一致认为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马全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张乔凡 时大方 辛金国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