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3月26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事项:
    1、《二○○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二○○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二○○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以书面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