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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项目: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05-12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1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岳阳路1号教育会堂宾馆四楼园竹厅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鄂生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053,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7年2月15日公司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240,00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012,252.8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83,053,1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3,053,1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津贴由原3万人民币/年(含税)提高到4万人民币/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8、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公司现有可预见的会计业务和事项,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价值的暂时性差异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将相应影响公司当期的净利润。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原账面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该项金额与由应付福利费转入的职工薪酬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6)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的法人股按现行的会计制度采用成本法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上述法人股在结束限售期之后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在会计期末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股东权益。

    除以上情况外,执行新会计准则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了解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因公司拓展业务的需要,申请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1、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全文已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2、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全文已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3、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规则全文已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4、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已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1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细则全文已于2007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3,053,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亚民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06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于2007年5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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