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湖南监管局湘证监公司字【2007】05号《关于切实做好湖南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按照工作安排计划,公司本着实事求实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概要公告(见附件),自查报告全文见巨潮资信网http://www.cninfo.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罗林雄
    电 话:0730-8351266、8320311-8468
    邮 箱:trfz@0730.net.cn
    传 真:0730-8353758、8351266
    湖南省监管局邮箱:fanxh@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邮箱:fsjgb@szse.cn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湖南天润化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三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有待完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待更新;
    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加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本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履行出资人的义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相关工作有章可循;但与成熟、先进的上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三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有待完善
    由于公司上市时间不长,“三会”议事规则制定于2002年,部分条款与现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存在差异。现已将“三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纳入公司股东大会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待更新
    现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后,公司需要根据新的规定更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由于公司上市时间不长,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内控制度之中,为加强公司治理,需制定专门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四)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加强
    由于公司上市时间不长,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义务人专业素质不高、对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了2006年年报摘要“打补丁”的现象。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力量,增聘一名专职证券事务代表;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对信息披露工作的认识;做到及时、认真、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进一步提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厘清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营班子之间的职责,构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和沟通的平台。
    四、整改措施及时间
    (一)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
    (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四)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1、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和义务人的专业培训和教育;
    2、贯彻落实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借用外部监管力量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4、增聘一名专职证券事务代表。
    (五)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1、充实、细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并与相应的经营管理部门对接,形成沟通协商机制;
    2、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划,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为独立董事提供完备的办公条件,增加其有效工作时间,发挥其专业优势,使其为董事会提供充分、动态的信息和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独立性。
    公司将在2007年6月-10月按照上述整改措施整改,整改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罗林雄先生。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为了淡化董事、监事代表各自股东利益的状况,近年来公司采用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和股东大表出任的监事。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能够站在有利于公司利益的角度发表意见,避免公司决策对大股东有利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