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在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的召集与主持下,于2007年3月22日上午11点在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三钢驻榕办事处)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李蔚女士因另有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王敏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采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公司与本公司参股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意见为:
    (1)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