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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7月8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大道颐和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肖燕女士;
    (2)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于桂亭先生;
    (3)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孟庆升先生;
    (4)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霍玉章先生;
    (5)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梅女士;
    (6)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德廷先生;
    (7)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志华先生;
    (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春明先生;
    (9)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国敬先生;
    7、审议关于推举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树茂先生;
    以上第6、7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4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7年7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7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61001;
    传真号码:0317-2075246;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于增胜先生、李繁联先生
    联系电话:0317-2075318 2075245
    七、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外,连续180个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