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 年4月6 日在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大道颐和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肖燕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荐人代表、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提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87.80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07]第01052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12月31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年度税后利润为30,707,898.23元。经研究,拟对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1)提取公司税后利润总额10%的法定公积金,计3,070,789.82元。
    2)2006年度税后利润剔除以上提取的金额后为27,637,108.41元,加上年初累计未分配的利润46,114,371.3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 73,751,479.77元;剔除2006年度中期分配普通股股利17,762,500.00元后,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988,979.77元。
    3)根据2006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则公司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68号”文件核准,公司已于200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A股),并于2007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拟以股票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68,7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488,979.7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3万元/年(含税);董事长薪酬调整为12万元/年(含税);其他董事执行原定薪酬。各位监事执行其所在岗位规定的岗位薪酬。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087.802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吕中林先生、赵春明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06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段雪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吕中林代其向大会作了2006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郜永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
    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