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15日(上市前)与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管理人”)签署了《委托代建管理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场地——彩色滤光片厂区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代建管理人签订了《委托代建管理合同》。交易标的为该工程招标至竣工验收期间的代建管理工作。彩色滤光片厂区工程项目总投资暂定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向代建管理人支付代建基本管理费63万元,节余奖励在工程建设竣工决算后按工程建设费用节余额的35%计算支付;工程建设费由公司直接拨付给具体的建设实施单位。
    鉴于代建管理人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是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鲁班大厦28层,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冉启华,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经营公路、桥梁、城市基础设施等行业;投资开发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投资咨询服务,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代建);创业投资。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该工程招标至竣工验收结束整个期间的代建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公司办理工程开工前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许可、市政配套、开工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合同管理、编制工作计划表等;
    (2)负责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建设管理计划和组织大纲;收集、编制工程进度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造价控制、项目预算管理、项目费用控制;办理工程保险、组织工程项目试验检测、中间验收、最终验收等;
    (3)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保修管理(缺陷责任期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交易价格:工程代建管理费由代建基本管理费和节余奖励两部分构成。根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文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代建基本管理费按单位管理费的计算方法计取为63万元,节余奖励在工程建设竣工决算后按工程建设费用节余额的35%计算。上述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3、工程建设费由公司直接拨付给具体的建设实施单位。
    4、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鉴于工程建设具有周期长、专业性、复杂性、管理耗费精力大的特点,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使工程建设投资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工程建设费用预算之内,公司经论证,选择具备代建专业资质的企业——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彩色滤光片厂区工程的代建管理人。通过代建管理人对建设工程的综合协调安排,预期将更好、更快的完成该厂区工程的建设,从而为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