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7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李丁财先生因原订行程已出国考察,无法参加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公司其他董事代为参加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议案。列席本次会议的公司全体监事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评价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对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编制了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底稿,出具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我们对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实,认为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