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19日的《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1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594,103.64元结转下一年度。
    2、对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08元,即每股0.108元。对于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1.20元,即每股0.12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6月22日,除息日为2007年6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7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股份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派息不涉及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公司股份在实施分红派息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中环路55号
    咨询联系人:陈丽秋 许岳明
    咨询电话:0755-27749423-105
    传真电话:0755-27746236
    八、备查文件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