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公司股票“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6月22日、6月25日、6月26日)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27日上午9:30—10:30停牌1小时。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发生交易异常波动后,公司董事会关注并核实了以下问题:
    (一)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是否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是否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与公司有关的情况是否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上述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产品价格、接受资助、重大报批事项。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条、7.6条,公司是否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确认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上述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