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2月31日以传真、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07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董事十一人,陈徳甫董事因公出差委托邹剑佳董事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东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市支行分别设立一个帐户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规定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五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02)、《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